为大力发展城市经济,确立城市经济的主导地位,进一步促进遵义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遵义行署就撤销遵义地区设立地级遵义市先后三次向贵州省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也向国务院请示。
1997年6月10日,国务院印发国函﹝1997﹞45号文件,批复同意贵州省撤销遵义地区设立地级遵义市。
1997年10月20日至24日,中国共产党遵义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中共遵义市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12月6日至12日,遵义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政协遵义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政协遵义市委员会成立。12月18日,在红花冈剧院举行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授牌仪式庆典,撤地设市工作完成。
遵义撤地设市是遵义发展史上行政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遵义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全媒记者:许帮 徐晃 赵沛
讲述人:黄勇
统筹:隆嫒君 何玉梅
审核:文万 袁航 隆嫒君 何玉梅
协作单位:遵义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